岩岩睇到一篇令人心痛同無助嘅報導,事發係台中,只有一歲嘅小孩比當地一名保母虐待,顱內出血,手骨折、胸口及背部都有瘀青,我都吾明點解佢地可以甘殘忍,如果係我,我真係吾想做,我會即刻吾做走人,但我吾會做甘缺德嘅事,而且我又真係好吾明,吾通佢地會吾知甘樣做會死得人咩? 呢件事令我諗起多年前澳門都有甘嘅事發生過,仲要吾止一單添。
面對住呢D問題,我地應該點樣去防止事件再發生呢?
係本人冇階級觀念嘅角度黎睇呢D事,我覺得工人就係工人,認知、學識都比我地澳門人低,呢D都吾係佢地嘅錯,如果工人有甘叻,就吾使做工人啦!!!
至於僱主方面,係工人入職時應該要好清楚,同埋要當面同工人講自己嘅底線係邊,如果屋企有BB更加要解釋清楚點解吾可以搖個BB,同埋有D僱主會將個BB完全交曬比個工人,自己走左去返工。哩個我係有點理解僱主嘅忙碌,但吾係好認同囉!時間係唧出黎嘅,個BB始終都係你嘅,吾係工人嘅,如果你想要有一個對你個BB好到,比你自己對BB仲好嘅工人,我諗呢D人大概比恐龍仲早絕種了,吾好懷念幾百億年以前嘅人類,我地返返去現實社會。吾好一味怪責世態炎涼,出現呢D事肯定有先兆,如果發現有吾多對路,就應該主動留意工人一舉一動,同埋BB或者小孩突然間好怕工人,我諗內里大概有鬼祟野,就算吾係好得閒,都要知道乜野事先係最重要吧,搵屋企人幫手睇住,大家分工合作,就可以避免好多不必要嘅事件發生。希望吾好再有呢D事件發生,大家平平安安的。